■特约评论员  牧归

  日前,诸暨网友“雪雪a”在本地民生论坛发帖称上海城隔壁詹家山北路,新开一家超市每天早上7点就开始拉喇叭,到晚上九点半,一直不停的吆喝着相同的广告语,报着菜价,就像处在赶集市场一样,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下。

  商家用喇叭揽客并非个案,在别的超市、水果店等也有类似现象出现。特别是碰到节假日促销等,一个个喇叭此起彼伏,过路客人听着都感觉甚是呱噪,更别说居住在周边的居民了,若周边摊上这样的商家,焉能有安静日子过?

  “王婆卖瓜,自卖自夸”,“酒香也要勤吆喝”,这些坊间俗语似乎在阐述“吆喝”的重要性,一些商家大概也以为喇叭一放,就能吸引路人驻足?;蛐砝鹊娜纺艽葱┬砜驮矗幢闶钦庋?,也不是使用高音喇叭的理由。

  喇叭不是商家想放就能放。公民有享受良好环境权的权利,除非商家将喇叭分贝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,否则,喇叭揽客就会构成噪音污染,对周边居民造成骚扰,将生意建立在侵权基础上,这样自私自利的生意经不可取。重复播放的喇叭也会让客人烦躁、反感,影响他们良好的购物体验,反而有可能“吓跑”部分客源。

  噪音扰民不单单是缺乏公德心,而且还涉嫌违反法律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,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;造成损失的,依法赔偿损失。

  其实,信息社会,招揽客源并非播放喇叭一条路。商家可以在门口摆放促销提醒,或者安排工作人员在门口作相关宣传,过往客人一样能够得知商家的促销动态,也可以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去“吆喝”,说不定“无声”胜“有声”。只要确实有利好够实惠,群众之间会口口相传,进进出出的客流也是最好的宣传。

  高音喇叭太扰民,招揽生意应该“人畜无害”。现代社会,商家应该有足够的环保意识、法律意识,懂得敬畏群众权益,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的印象分。同时,管理部门在管控噪音方面也要积极发力,该巡查巡查,该劝导劝导,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商家,该上罚酒的时候也得上上罚酒。营造文明市场,打造和谐社会,喇叭“吆喝”当休矣!

责任编辑:黄玲芝